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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收新规下的法律透视—企业催收的合规边界与应对逻辑

2025-06-26  来自: 南阳永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4

20253月,互联网催收行业迎来里程碑式的新规落地,为长期以来野蛮生长的催收领域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。此次监管升级不仅明确了催收行为的时空限制与行为准则,更重塑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互动逻辑,推动行业从“粗放式”向“精细化”转型,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立法者对公民隐私权、企业经营权与金融秩序稳定性的三重考量。这场监管风暴中,企业主在回收应收账款方面需要理解的不仅是“不能做什么”,更要洞悉“为什么不能做”以及“如何合法地做”。

 

新规中“每日22:00至次日8:00禁止催收”“单日联系不超过3次”等时间频次限制,看似是对催收手段的物理约束,实则是对《民法典》第1032条“自然人享有隐私权”的具体落实。立法者通过时间区间的刚性规定,划定了公民生活安宁权的保护边界。“禁止骚扰无关第三方”条款,则是对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0条“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”的延伸。传统催收中“爆通讯录”行为,本质是未经信息主体同意的“信息处理活动”。

同样,暴力催收的法律风险已形成“民事赔偿-行政处罚-刑事追责”的三层责任体系。在民事层面,造成债务人精神损害的,需承担侵权责任。行政处罚层面,“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”,最高可处10日拘留。当催收行为涉及“非法侵入住宅”“故意伤害”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”等罪名时,将触发《刑法》相关条款。

 

那到底应该如何才能合法合规得“回收应收账款”?

 

新催收法律法规发布之后,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债权,关键在于把握“债务人权利保护”与“债权人权利实现”的动态平衡。此次,智慧法务部2.0上线,推出的五大合规系统,其中一条就是应对当下回款难的服务——应收账款全流程追踪,服务包括催告函、律师函、电话催告、诉讼指导、证据链审查与律师面谈,以及后台动态管理。

首先,律师函催收作为经典法律手段,其效力源于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65条规定的“书证优先规则”。律师起草的律师函中会完整记载债权形成过程、欠款金额、还款期限等核心要素,并要求对方签收确认。一份由执业律师签署的《律师催告函》能通过“法律威慑”促使对方主动协商,是一种“合规”的方式。另外一种服务是“律师电话催告”,律师电话催告配合律师函,震慑效果足以翻倍。

而相较于律师函的强法律属性,“催告函”更侧重于“协商沟通”与“证据链构建”,是基于还想维持关系的催告。催告函需要避免“胁迫、恐吓”等表述,转而通过“客观陈述债务事实+明确还款要求”的方式施压。如果拿捏不准尺度,“催告函”同样建议由律师编写。

当然,如果与对方已经协商破裂,或是对方已经有了逃跑迹象,建议直接起诉,由执业律师根据要求撰写起诉状。关键的一点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4条,企业可在起诉前申请法院冻结债务人等值财产,这一招同样可以给对方施压,起到一定提前回款作用。到了诉讼阶段,企业需要构建完整的“证据链闭环”,从合同订立、履约记录到催收沟通,每个环节都需经得起法庭质证,律师可以帮忙审查证据链,以免遗漏。如果第一次操作,心里没底,可以预约本地律师,请律师面对面进行指导。

面对互联网催收新规,企业主需要完成的是法律思维的升级。当催收行为从“灰色地带”走向“阳光之下”,那些懂得在法律框架内运用智慧的企业,终将在这场变革中赢得先机。这不仅是合规的要求,更是商业文明的进化方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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